# 第32章:阿史那社尔入京
杨广站在窗前,看着东方那线鱼肚白逐渐扩散,染亮天际的云层。风依然冷,但其中已经夹杂了一丝黎明的清冽气息。他握紧窗棂的手指缓缓松开,掌心留下几道深深的压痕。转身走回书案,烛火已经燃尽大半,蜡泪堆积在铜烛台上,凝结成扭曲的形状。他拿起那份工部关于邗沟段的奏折,在末尾空白处,用朱笔写下两个字:“待查”。墨迹未干,在晨光中泛着暗红的光泽,像血。
“陛下。”
高福的声音在门外响起,很轻,但足够清晰。
“进来。”
老太监推门而入,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。粥是小米熬的,加了红枣和莲子,冒着白色的热气,在晨光中袅袅升起。粥香很淡,却瞬间压过了书房里残留的龙涎香和烛烟味。
“陛下,您一夜未眠,用些粥吧。”高福将粥碗放在书案一角,又从袖中取出一份薄薄的文书,“这是刚送来的,关于突厥俘虏阿史那社尔的押解记录。人已到长安,按您的吩咐,安置在鸿胪寺驿馆。”
杨广接过文书,没有立刻打开。他端起粥碗,碗壁温热,透过瓷质传递到掌心。他舀了一勺粥送入口中,小米熬得绵软,红枣的甜味恰到好处,温热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,驱散了彻夜未眠带来的寒意。
文书很简洁,只有几行字:
“突厥特勤阿史那社尔,年十九,处罗可汗之侄。于阴山北麓被张须陀部俘获,押解途中无反抗。十月五日抵长安,现安置于鸿胪寺驿馆东院,派兵看守。无伤,饮食正常。”
杨广放下文书,又喝了一口粥。
“驿馆那边,安排好了吗?”
“回陛下,都安排好了。”高福躬身道,“按您的吩咐,驿馆东院单独隔开,派了二十名禁军看守,但都是便装,不显眼。伺候的仆役里,安插了两个懂突厥语的,都是内卫的人。驿馆内外,也安排了暗哨。”
“很好。”杨广将最后一口粥喝完,碗底只剩几粒粘着的米粒,“让他先待几天。不要限制他在院内的活动,但院门不能出。吃的用的,按突厥贵族的规格给,不能差。”
“老奴明白。”
“还有,”杨广放下碗,用丝帕擦了擦嘴角,“这几天,让那两个懂突厥语的仆役,多跟他‘聊聊’。聊什么?聊长安的繁华,聊东市的胡商,聊西市的珍宝。聊的时候,‘无意中’提一提朕的猎场惊雷,提一提朕在朝堂上举鼎的事。聊的时候,语气要自然,像是闲聊,不是刻意说给他听。”
高福眼中闪过一丝了然:“老奴这就去安排。”
“去吧。”
高福退下,书房里又恢复了寂静。
杨广站起身,走到墙边挂着的大隋疆域图前。地图是丝帛绘制,用各色丝线绣出山川河流、城池关隘。他的手指沿着黄河的走向滑动,从长安向东,经过洛阳,再折向东南,最终抵达江都。指尖在江都的位置停留片刻,那里是运河的南端,也是元胄阴谋的核心所在。
然后,他的手指向北移动,越过长城,进入草原。
突厥。
始毕可汗。
阿史那社尔。
这三个名字在脑海中盘旋,像三只盘旋的鹰。
他需要时间。需要时间部署应对元胄的阴谋,需要时间整顿朝堂,需要时间积蓄力量。而北方的突厥,不会给他这个时间。
所以,他需要变数。
阿史那社尔,就是这个变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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鸿胪寺驿馆东院,是一座独立的小院落。
院墙很高,青砖砌成,墙头覆盖着灰色的瓦片。院中有一棵老槐树,叶子已经落了大半,光秃秃的枝桠伸向天空,像无数只干枯的手。树下有一张石桌,两张石凳,桌上摆着一套青瓷茶具。
阿史那社尔坐在石凳上,背挺得很直。
他穿着突厥贵族的服饰——皮袍、皮裤、皮靴,都是上等的羊皮鞣制而成,边缘镶着狼毛。皮袍是深褐色的,在晨光中泛着油润的光泽。他的头发编成数十条细辫,用银环束在脑后,露出宽阔的额头和高挺的鼻梁。眼睛是深褐色的,像草原上的鹰隼,锐利而警惕。
院门开了。
一个仆役端着托盘走进来,托盘上放着早饭——烤羊肉、奶饼、奶茶,都是突厥人的吃食。仆役很年轻,二十出头,皮肤黝黑,眼睛细长,走路时脚步很轻。
“特勤,请用早饭。”仆役用突厥语说道,口音很纯正,带着草原西部的腔调。
阿史那社尔看了他一眼,没有动。
“你是突厥人?”
“回特勤,小人母亲是突厥人,父亲是汉人。”仆役将托盘放在石桌上,动作不卑不亢,“小人在草原长大,十岁才随父亲来长安。”
阿史那社尔盯着他看了片刻,然后拿起一块烤羊肉。羊肉烤得外焦里嫩,表面撒着盐和孜然,香气扑鼻。他咬了一口,肉质鲜嫩,汁水充足,确实是草原的做法。
“长安的羊肉,比草原的好吃。”仆役站在一旁,笑着说道,“这里的羊吃的是精饲料,肉质更嫩。特勤若喜欢,小人明天让厨房再做。”
阿史那社尔没有接话,只是继续吃着。
仆役也不在意,自顾自地说起来:“特勤是第一次来长安吧?长安可大了,比草原上最大的王庭还要大十倍。东市西市,每天都有上万人在那里买卖东西,丝绸、瓷器、茶叶、香料,什么都有。还有胡商,从西域来的,从波斯来的,从大食来的,都在那里做生意。”
阿史那社尔喝了一口奶茶,奶茶很醇厚,奶味浓郁,茶香清冽。
“昨天小人去西市,看见一个波斯商人卖一种会发光的石头,说是夜明珠,晚上放在屋里,不用点灯都能看见东西。”仆役的声音很自然,像在闲聊,“不过要价太高了,要一百两黄金。小人买不起,只能看看。”
阿史那社尔放下奶茶碗,碗底与石桌碰撞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“你们汉人皇帝,很有钱?”
“陛下?”仆役愣了一下,随即笑道,“陛下当然有钱,但陛下更厉害的是力气大。特勤听说过吗?陛下刚登基的时候,在朝堂上,当着文武百官的面,把殿前那个铜鼎举起来了。那铜鼎听说有千斤重,几十年来没人能举得动,陛下单手就举过头顶,还转了三圈。”
阿史那社尔眉头微皱。
千斤重的铜鼎,单手举起?
草原上最勇猛的勇士,也做不到。
“还有呢,”仆役继续道,“上个月,陛下在皇家猎场,用了一种新武器,叫‘震天雷’。就那么一个黑铁疙瘩,扔出去,轰隆一声,能把一个小土丘炸平。当时在场的文武大臣,腿都软了。小人虽然没亲眼看见,但听那些侍卫说,那声音比打雷还响,地都在震。”
阿史那社尔的手指在石桌上轻轻敲击。
震天雷?
能炸平土丘的武器?
他想起被俘的那一战。隋军的骑兵并不比突厥骑兵强,但他们的弩箭射程更远,铠甲更坚固。而且,战斗到最后,隋军阵中确实传来几声巨响,像天雷劈地,震得战马惊惶,阵型大乱。
难道就是这种武器?
“特勤慢慢用,小人去给您准备热水洗漱。”仆役躬身行礼,退出了院子。
院门关上,院子里又只剩下阿史那社尔一人。
他抬起头,看着头顶的天空。长安的天空是灰蓝色的,不像草原的天空那样湛蓝高远。几只麻雀落在槐树枝头,叽叽喳喳地叫着,声音很吵。
他在这里已经待了三天。
三天里,除了不能出院门,其他一切自由。吃的、用的,都是上等货色,甚至比他在草原王庭时用的还好。伺候的仆役懂突厥语,态度恭敬,但绝不卑微。看守的士兵穿着便装,站在院门外,不进来打扰,但院门始终紧闭。
这是一种很聪明的软禁。
不虐待,不羞辱,只是让你待着,看着,听着。
让你看到长安的繁华,听到汉人皇帝的“奇闻”,感受到隋军的强盛。
攻心。
阿史那社尔冷笑一声。
汉人皇帝,想用这种方式让他屈服?
太天真了。
他是阿史那氏的血脉,草原的雄鹰,宁可战死,绝不低头。
他站起身,走到院墙边。墙很高,他伸手摸了摸砖缝,砖缝很密,几乎没有攀爬的可能。墙头有瓦片,光滑,没有着力点。
他退回石凳坐下,闭上眼睛。
脑海中浮现出草原的景象——一望无际的草海,奔驰的骏马,翱翔的雄鹰,还有族人们豪迈的歌声。
他要回去。
无论如何,都要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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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天,清晨。
院门开了,进来的不是仆役,而是一个穿着青色官服的中年文官。文官很瘦,留着三缕长须,手里拿着一份文书。
“特勤阿史那社尔,陛下召见。”文官用汉语说道,声音平稳。
旁边跟着的仆役立刻翻译成突厥语。
阿史那社尔睁开眼睛,站起身。
“现在?”
“现在。”文官点头,“请随我来。”
阿史那社尔整理了一下皮袍,跟着文官走出院子。院门外停着一辆马车,马车很朴素,没有装饰,拉车的马是两匹黑马,毛色油亮,肌肉结实。
马车驶出鸿胪寺,驶入长安的街道。
阿史那社尔掀开车帘一角,向外看去。
街道很宽,能容四辆马车并行。路面是青石板铺成,平整干净。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店铺,招牌林立,旗幡飘扬。行人如织,有穿着绸缎的富人,有穿着布衣的平民,有挑着担子的小贩,有骑着马的官吏。空气中弥漫着各种气味——烤饼的焦香、煮肉的浓香、药材的苦香、还有马粪的腥臊。
繁华。
确实繁华。
比草原上任何一个部落聚集地都要繁华十倍、百倍。
马车穿过东市,阿史那社尔看到胡商聚集的区域。那里的人穿着奇装异服,有的高鼻深目,有的卷发褐肤,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,买卖着各种稀奇古怪的货物——象牙、犀角、宝石、香料。
马车没有停留,继续向前。
最终,驶入皇城。
皇城的城墙更高,更厚,城门处的守卫穿着明光铠,手持长戟,眼神锐利如刀。马车经过时,守卫检查了文官的令牌,然后放行。
皇宫到了。
阿史那社尔放下车帘,深吸一口气。
他要见的,是汉人的皇帝。
是那个举鼎、造震天雷的皇帝。
是那个俘虏了他的皇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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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殿不大,但很精致。
殿内铺着深红色的地毯,地毯上绣着金色的龙纹。四根朱漆柱子支撑着屋顶,柱子上雕刻着祥云图案。殿内没有太多摆设,只有一张紫檀木的长案,几张椅子,还有几个青铜香炉。香炉里燃着香,味道很淡,是檀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