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梟决定求婚,是在沈鳶跑进客房睡了一夜之后的第二天。那天晚上她窝在他怀里睡著了,呼吸均匀,睫毛偶尔颤一下,不知道在做什么梦。夜梟没有睡,低头看著她的脸,月光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,落在她脸上,把她的轮廓照得很柔和。睡著的时候,她看起来比醒著时更小,眉头舒展,嘴唇微张,像一只收起了所有爪子和防备的小动物。他看著那张脸,想起昨天晚上她站在客房门口说“我很想你”时,眼眶红红的、声音发抖的样子。
夜梟见过她很多种样子——跪在地上浑身发抖的,站在厨房里专心致志做菜的,蹲在湖边餵天鹅时笑得眼睛弯弯的,穿著深蓝色丝绒裙站在宴会厅里举著香檳杯得体微笑的。每一种样子他都记得,都刻在脑子里。但昨天天晚上的样子,他不想再看到第二次。让他心疼到他想把那个让她哭的人碎尸万段,然后发现那个人是他自己。自己可真是个混蛋。
他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。很轻,她没有醒。他把手臂收紧了一些,把她往怀里带了带。
他又想起昨天晚上,她站在房门口,对他说“我们冷静一下”,声音很轻,但每一个字都像针扎在他心上。她走了之后,他在主臥的床上坐了很久。房间里很安静,安静到能听见隔壁客房的门关上的声音。那一声很轻,但他听见了,像一记闷锤砸在他胸口。
他从来没怕过什么。从十二岁在街头混开始,他就不知道怕是什么。枪顶在脑袋上不怕,刀架在脖子上不怕,林墨渊在背后捅刀子也不怕。但昨天晚上他怕了。
他怕她有一天会说“我受不了了”“我撑不下去了”“我们分手吧”。这个念头像一根刺,从她走进客房关上门的那一刻起就扎在他心里。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,他不习惯,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形容。后来他想明白了——这叫怕。他夜梟也会怕。
他从来不是一个会患得患失的人。他这一辈子,想要什么就去拿,想做什么就去做,从不犹豫,从不后悔。地盘、生意、手下、女人,没有一样是他怕失去的。但沈鳶不一样。他怕失去沈鳶,他忽然意识到这辈子可能真的离不开这个小女人了。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离不开一个人。以前他觉得女人不过是发泄的工具,可有可无。现在他知道了,这辈子不能失去沈鳶。
这个认知让他觉得可笑。东南亚最大的军火商,手上沾著不知多少条人命,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男人,在怕一个女人离开他。说出去会让人笑掉大牙。他不会跟任何人说,他需要做点什么,做一件能把她留在身边一辈子的事,让她知道她不能走,让她知道他想和她长相守。
第二天,他把雷蕾叫到了书房。雷蕾接到“大哥找你”这四个字的时候,嚇得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。她在脑子里把自己最近做的事过了一遍——天天来找沈鳶,天天在傅云深面前晃,天天在庄园里蹭吃蹭喝。好像也没犯什么大错,但大哥找她,她还是紧张。她站在书房门口深吸了一口气,敲了敲门。
“进来。”夜梟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。
雷蕾推门进去。夜梟坐在书桌后面,手里拿著一支笔,面前摊著一份文件,没在看,笔在指间转了一圈。
“坐。”雷蕾在椅子上坐下,坐得笔直。夜梟看著她,“你和沈鳶无话不谈?”雷蕾愣了一下。“嗯,算是吧。”夜梟看著她,表情没什么变化,但雷蕾觉得他的眼神和平时不太一样,不是那种冷冰冰的、让人不敢直视的眼神,是一种她说不上来——像是在问一个很重要的、但他不太擅长问的问题。
“她有没有说过喜欢什么样的求婚或者婚礼之类的?”夜梟的笔又转了一圈。
雷蕾一怔,大哥要和鳶鳶求婚了 ? 然后觉得眼眶有点热,她不知道自己在感动什么,大概是觉得那个冷冰冰的人终於学会了爱一个人。大哥不是一个会问別人“喜好”的人,他想要什么就去拿,他想给什么就给。但他在问,因为他太在意了,怕给错了。雷蕾看著他的表情,忽然觉得大哥没那么可怕了。他只是一个不知道怎么对一个人好、但拼命想对她好的人。
“大哥,女孩子都喜欢仪式感。”雷蕾小心翼翼地开口,“不是要多贵重,是要用心。让她知道你在乎她,让她知道她是你想共度余生的人。”
夜梟听著,没有说话。雷蕾看著他的表情,不知道他听进去了没有,但她不敢再说了。她站起来,说了句“大哥我先出去了”,走到门口的时候,身后传来他的声音。
“別跟她说。”
雷蕾回头,夜梟已经低下头看文件了。他的表情还是那样,好像刚才那样问的人不是他。她点了点头,推门出去了。
雷蕾走后,门被轻轻带上,房间里又恢復了安静。他靠在椅背上,手指无意识地敲著桌面,脑子里反覆转著雷蕾说的那三个字——“仪式感”。
他这辈子做过很多事。十二岁在街头跟人抢地盘,十五岁第一次摸枪,十八岁在东南亚的丛林里谈成第一笔军火生意。每一步都踩在刀尖上,每一件事都做得乾净利落,从不拖泥带水。可现在他坐在书房里,面对著一个看起来最简单的问题——怎么跟一个女人求婚,却觉得自己像个什么都不会的愣头青。
他甚至去网上搜了。
“求婚方案”“仪式感求婚”“怎么求婚才算是有仪式感”。
搜索记录如果被人看见,大概会成为整个东南亚地下世界的笑话。他不关心。他一页一页地翻,看那些花花绿绿的求婚案例,有人在摩天轮上求婚,有人在海底餐厅求婚,有人包下整栋楼的灯光写字。他一个个看过去,觉得都不够好。太花哨,太刻意,不像他会做的事。
不对,不是不像他会做的事。是他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事,才能让沈鳶知道——他不是一时兴起,不是隨便说说,他是真的想好了,想清楚了,想和她过一辈子。
他关上电脑,站起来走到窗边。窗外的庄园安静地铺展在夜色里,远处的湖面上映著月光,碎成一片一片的银。
真诚,对,真诚是最重要的。
他想他知道该怎么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