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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江湖本无主,能者居其中(4000)

“不惜连兄长之子都当作代价,想必所图甚大。”

“好狠的心啊。”

用自己的亲侄子当作鱼饵,此代价不可谓不惨重。

能做出这等决定之人,心不可谓不狠。

阎信眯了眯眼,推测道:“大概是为儿孙操劳。”

李振安皱了皱眉:“如何肯定?”

“若无子,赵长英则是聚义庄的少庄主,自会好好培养,即便再怎么扶不上墙,也不会让他来白白送死。”

“我好像没怎么听说聚义庄的庄主有个儿子。”

“要么,他儿子与赵长英一样,免得消息传进江湖,影响名声;要么,他儿子太过惊才绝艳,担心惹来他人迫害,养晦韬光。”

李振安闻听此言,不禁点一点头:“莫非如此,当真如此。”

聚义堂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,但是相较于四大世家,依旧差了不少。

至少,阎信敢去找聚义堂的麻烦,却不敢去找李家的麻烦。

似聚义堂这般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有天赋之人,自然要当作继承者好好培养,唯有小心谨慎,方可避免早早夭折。

而李家之所以广为宣传,起因有二。

一是不怕小人迫害。

二是积攒声势,为日后李家成为武林至尊做铺垫。

在江湖上若想成功,可以没银子,可以不会武功,但是,唯独野心不能少。

借势登天,自此崛起!

江湖本无主,能者居其中!

阎信和李振安你一言,我一语聊着,全然不管旁边还有两人。

秦青松目露悲伤,忽然道:“难不成江湖上的大侠,都是这样!”

阎信平淡道:“大侠也是人,只要是人就有私心。

那些自命侠义之辈的嘴脸一向如此,只有自家人的命才值钱,别人的命则连路边野狗都不如。

只许自家人杀别人,却不许别人杀自家人。”

李振安叹了口气,劝道:“江湖不适合你们,趁早回去吧。”

阎信既然留了他们一命,那么自然是不想杀,若想杀,又岂会等到现在。

秦青松嗓音沙哑道:“我不信!我要亲眼去看一看!”

阎信深深看了他一眼:“随你。”

?

雨,下个没完。

二人走在长街上。

“你要去聚义庄?”

李振安略微惊讶的打量着阎信,从头看到尾,眼前这个人让他感到陌生。

阎信一面在脑海中简单梳理了一下,一面道:“聚义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,绝不会就此收手,与其等着我被算计,不如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。”

李振安蹙着眉,摇了摇头:“不对!”

阎信面色不变:“哪里不对?”

李振安认真道:“我觉得没那么简单,你不会是在关心那个小子吧,又或者,你看上了那个丁姑娘?”

微风细雨透骨寒。

两人皆没打伞,顶着绵绸的雨霏。

二人已走到了桥上。

桥下烟雨行舟。

有一叶孤舟随波逐流。

阎信没有反驳,大大方方承认道:“若想走得长远,跻身绝顶,踏雪而至看那山巅风光,览天下之小,身边岂能无人相扶。”

这是一条最艰难的道路,亦是江湖人必须要走的道路,中途注定要赢很多人。

这偌大的江湖群雄并起,人才辈出,倘若没有立足资本,不仅仅是无法再往前一步,甚至还会往后退。

如同阎信一般有野心之人是万万不可往后退的,一步也不能退,亦没有后退的余地。

退,便是死!

李振安停下了脚步:“你是不是太自信了一点,我觉得那俩人不会愿意。”

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,他们会愿意的,不得不愿意。”

阎信脸上挂着冷笑,眯起的长眸中含着冷芒,李振安面色变换连连。

在长桥前方堵住了一些人,在长桥后方也堵住了一些人。

那些人中有男有女,有胖有瘦,有高有矮,有老有少。

女子中有良家的妇女,亦有放荡的妓女,还有童女老妇。

男子中有锦衣的公子,亦有恶臭的乞丐,还有童男老翁。

这群形色各异的人撑着伞,黑色的油纸伞,缓缓而来。

来得不紧不慢。

来得暗藏杀机。

李振安倒吸了一口冷风,不只是因为面前这群人,还因为阎信方才那番话。

自己届时会不会也不得不愿意。

“黑蜂会。”李振安瞥了眼一旁的阎信,道,“想不到聚义庄一刻也不愿意等。”

阎信眸子已然阴戾:“黑蜂会专干杀人的勾当,而江湖传言,黑蜂会就在我等身边。”

“尽管听得可怕,但尽是一些虚名。

之所以如此,不是因为黑蜂会多么善于潜伏,而是因为黑蜂会来者不拒。

就算是缺胳膊少腿,也一样可以加入黑蜂会中,成为一名工蜂。

许多走投无路之人,都曾在黑蜂会中呆过。

许多平庸之人,都是从黑蜂会中学得第一门功夫。”

李振安却颇为不屑。

阎信恰恰相反。

个体再弱,可一旦足够多,也会相当恐怖。

岂不闻蚁多咬死象。

更何况,就算是一个人的武学再深奥,内力再深厚,也不可能整日警惕着。

上菜的小二、路边的乞丐、看病的医生、摆摊的小贩、甚至新婚的妻子......身旁路过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掏出一把刀子,杀死自己。

光是想一想就感到不寒而栗。

这种事太可怕了。

大多工蜂其实并不需要杀人,只需要每个人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,在某个时辰路过某个地方,在某个地方大闹一通,便可领到赏钱,从而掩护杀人者。

难怪黑蜂会可以存在这么久。

谁会嫌自己钱多呢。

毕竟这是举手之劳就可以拿到钱的事。

只要欲望不绝,黑蜂会就一直存在。

至于自己间接导致了谁的死亡,谁会在意呢。

到了这等程度,黑蜂会已成大势!

即是大势所趋,岂能轻易被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