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惜连兄长之子都当作代价,想必所图甚大。”
“好狠的心啊。”
用自己的亲侄子当作鱼饵,此代价不可谓不惨重。
能做出这等决定之人,心不可谓不狠。
阎信眯了眯眼,推测道:“大概是为儿孙操劳。”
李振安皱了皱眉:“如何肯定?”
“若无子,赵长英则是聚义庄的少庄主,自会好好培养,即便再怎么扶不上墙,也不会让他来白白送死。”
“我好像没怎么听说聚义庄的庄主有个儿子。”
“要么,他儿子与赵长英一样,免得消息传进江湖,影响名声;要么,他儿子太过惊才绝艳,担心惹来他人迫害,养晦韬光。”
李振安闻听此言,不禁点一点头:“莫非如此,当真如此。”
聚义堂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,但是相较于四大世家,依旧差了不少。
至少,阎信敢去找聚义堂的麻烦,却不敢去找李家的麻烦。
似聚义堂这般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有天赋之人,自然要当作继承者好好培养,唯有小心谨慎,方可避免早早夭折。
而李家之所以广为宣传,起因有二。
一是不怕小人迫害。
二是积攒声势,为日后李家成为武林至尊做铺垫。
在江湖上若想成功,可以没银子,可以不会武功,但是,唯独野心不能少。
借势登天,自此崛起!
江湖本无主,能者居其中!
阎信和李振安你一言,我一语聊着,全然不管旁边还有两人。
秦青松目露悲伤,忽然道:“难不成江湖上的大侠,都是这样!”
阎信平淡道:“大侠也是人,只要是人就有私心。
那些自命侠义之辈的嘴脸一向如此,只有自家人的命才值钱,别人的命则连路边野狗都不如。
只许自家人杀别人,却不许别人杀自家人。”
李振安叹了口气,劝道:“江湖不适合你们,趁早回去吧。”
阎信既然留了他们一命,那么自然是不想杀,若想杀,又岂会等到现在。
秦青松嗓音沙哑道:“我不信!我要亲眼去看一看!”
阎信深深看了他一眼:“随你。”
?
雨,下个没完。
二人走在长街上。
“你要去聚义庄?”
李振安略微惊讶的打量着阎信,从头看到尾,眼前这个人让他感到陌生。
阎信一面在脑海中简单梳理了一下,一面道:“聚义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,绝不会就此收手,与其等着我被算计,不如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。”
李振安蹙着眉,摇了摇头:“不对!”
阎信面色不变:“哪里不对?”
李振安认真道:“我觉得没那么简单,你不会是在关心那个小子吧,又或者,你看上了那个丁姑娘?”
微风细雨透骨寒。
两人皆没打伞,顶着绵绸的雨霏。
二人已走到了桥上。
桥下烟雨行舟。
有一叶孤舟随波逐流。
阎信没有反驳,大大方方承认道:“若想走得长远,跻身绝顶,踏雪而至看那山巅风光,览天下之小,身边岂能无人相扶。”
这是一条最艰难的道路,亦是江湖人必须要走的道路,中途注定要赢很多人。
这偌大的江湖群雄并起,人才辈出,倘若没有立足资本,不仅仅是无法再往前一步,甚至还会往后退。
如同阎信一般有野心之人是万万不可往后退的,一步也不能退,亦没有后退的余地。
退,便是死!
李振安停下了脚步:“你是不是太自信了一点,我觉得那俩人不会愿意。”
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,他们会愿意的,不得不愿意。”
阎信脸上挂着冷笑,眯起的长眸中含着冷芒,李振安面色变换连连。
在长桥前方堵住了一些人,在长桥后方也堵住了一些人。
那些人中有男有女,有胖有瘦,有高有矮,有老有少。
女子中有良家的妇女,亦有放荡的妓女,还有童女老妇。
男子中有锦衣的公子,亦有恶臭的乞丐,还有童男老翁。
这群形色各异的人撑着伞,黑色的油纸伞,缓缓而来。
来得不紧不慢。
来得暗藏杀机。
李振安倒吸了一口冷风,不只是因为面前这群人,还因为阎信方才那番话。
自己届时会不会也不得不愿意。
“黑蜂会。”李振安瞥了眼一旁的阎信,道,“想不到聚义庄一刻也不愿意等。”
阎信眸子已然阴戾:“黑蜂会专干杀人的勾当,而江湖传言,黑蜂会就在我等身边。”
“尽管听得可怕,但尽是一些虚名。
之所以如此,不是因为黑蜂会多么善于潜伏,而是因为黑蜂会来者不拒。
就算是缺胳膊少腿,也一样可以加入黑蜂会中,成为一名工蜂。
许多走投无路之人,都曾在黑蜂会中呆过。
许多平庸之人,都是从黑蜂会中学得第一门功夫。”
李振安却颇为不屑。
阎信恰恰相反。
个体再弱,可一旦足够多,也会相当恐怖。
岂不闻蚁多咬死象。
更何况,就算是一个人的武学再深奥,内力再深厚,也不可能整日警惕着。
上菜的小二、路边的乞丐、看病的医生、摆摊的小贩、甚至新婚的妻子......身旁路过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掏出一把刀子,杀死自己。
光是想一想就感到不寒而栗。
这种事太可怕了。
大多工蜂其实并不需要杀人,只需要每个人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,在某个时辰路过某个地方,在某个地方大闹一通,便可领到赏钱,从而掩护杀人者。
难怪黑蜂会可以存在这么久。
谁会嫌自己钱多呢。
毕竟这是举手之劳就可以拿到钱的事。
只要欲望不绝,黑蜂会就一直存在。
至于自己间接导致了谁的死亡,谁会在意呢。
到了这等程度,黑蜂会已成大势!
即是大势所趋,岂能轻易被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