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不知道,那刁毛开始一直躲在厕所里,假装拉屎,在马桶上蹲了整整一天,等到新郎官求婚的时候,才提上裤子,混入现场。
“你们不知道,那枚10克拉的求婚钻戒早就被偷了,小威廉跟个SB一样站在台上,打开盒子,只有一颗发了臭的鸟蛋。”
“哪个毛贼干的?”一个干柴棍似的瘦小老头插嘴问,“10克拉的钻戒弄到手,这辈子可就发达了。”
“还能是谁?当然是那个刁毛。”纹身小伙子说,“他偷了小威廉的求婚钻戒,就是想让小威廉变成一个SB,当着全世界的面出洋相。”
白发中年摇着头,轻声叹息:
“这脸可真是丢大发了,捡不起来啰。”
“你以为丢脸就算了?”纹身小伙子说,“你们不知道,那刁毛还想要那SB的狗命呢!”
“所以,凶手真正想要枪杀的是小威廉姆斯?”室长老大问。
还没等纹身小伙子回答,酒糟鼻男子就提出了质疑:
“那他为啥没有动手?反而射了那老头子。”
这明显不合乎逻辑,如果凶手的刺杀目标是小威廉姆斯,就不会朝着老威廉姆斯开枪了。
面对质疑,纹身小伙子当即给出了解释:
“那刁毛当然想一枪崩了那SB,当时,我就坐在他的身后,顶多两三米远,亲眼看见他摸出一把手枪,瞄准那SB……
“咔!一声空响,手枪里忘了装子弹,那SB运气真是好爆了。”
这种说法难以让人信服,马尔斯忍不住问:
“枪手为什么要杀小威廉姆斯?”
很显然,在纹身小伙子眼里,这是个愚蠢的问题,他一脸诧异地看着马尔斯:
“这还用问吗?肯定是那刁毛跟那小姐姐有一腿嘛!”
“你是说……凶手喜欢新娘子?”室长老大弱弱地问。
“绝对的!”纹身小伙子大胆断言。
这是对丽丽的侮辱,也是对马尔斯的嘲讽,他无法接受,厉声反驳道:
“胡说!”
酒糟鼻男子也不相信,“这不可能,谁会为了一个女人去杀人呢?”
白发中年则并不怀疑,“红颜祸水,不好说……”
纹身小伙子笑眯眯地说:“小姐姐长得那么靓,愿意为她去死的人,多得很!”
“按照你的说法,就应该属于情杀了。”酒糟鼻男子说,“可为什么小的没事,反而是老的挨了枪子呢?”
“我刚才已经说了,那刁毛放了个哑屁,等他装好子弹以后,那SB早就没了影,刚好老头子就站在台上……”
“所以,凶手就将枪口对准了老威廉姆斯?”室长老大插嘴道。
“没错,为了开这一枪,那刁毛费了多大劲儿啊!钻戒也偷了,马桶也蹲了,子弹也装了,就等着动手了。
“结果,那SB却不见了,那刁毛心里头肯定憋得慌,反正是要崩一个人,那老头正好也姓威廉姆斯,死了也不冤。”
不杀人就手痒痒,难道,凶手已经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了吗?
这未免太过荒唐,马尔斯表示无法理解,不过,他更加关心另一个问题:
“老威廉姆斯呢,真的死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