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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章 【同乡】

把握好每一次向上社交的机会。

——陆子野。

我说程皓南挨了小昭一记子孙踢,肯定是因为他想霸王硬上弓。

他听后支支吾吾、扭扭捏捏。

一看他那副衰样就知道,肯定是被我说中了。

“你这头牲口,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。”

我怒骂道,“我说你好歹也是个大学生,怎么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?

就你这种行为,都够上强奸未遂了。小昭要是报警,你踏马要坐牢的知道不?”

“啊?这么严重吗?”

程皓南瞪着一只懵懂的大眼睛,活脱脱一个大傻逼。

“废话,大家兄弟一场,我踏马还能骗你?”

我斩钉截铁道。

顿了顿,我压低声音,循循善诱地说:“皓南啊,麻烦你开动小脑好好思考一下。

你带小昭去开房的时候,登记身份证了吧?

旅馆有监控吧?

前台看着你们一起进房间,之后又看着小昭独自出来吧?

人证物证俱在,你说小昭要是跟你较真,真的把你告了……”

经过我一番陈述利弊,程皓南怂了。

我不指望他能改邪归正,但至少能让他别去骚扰小昭。

程皓南胆子很小。

别看他整天咋咋呼呼、人五人六的,实际上他非常害怕警察。

上个学期,他去麦当劳找刘玥玥麻烦的时候,我就发现了他的这个弱点。

只要揪住这个弱点,我便可将他轻松拿捏。

程皓南当校霸,无非是为了耍酷、逞威风。

像他这种层次的小混混,我在老家念中学时见多了。

千禧年前后,盛行一时的古惑仔系列电影,影响了当时很多青少年,其中也包括了我们这代人。

往后推几年,当这代青少年走进大学、步入社会,其中难免有些人会成为校霸或是地痞流氓。

程皓南来的时候开开心心,走的时候心事重重。

这就对了。

我就是要在他头上悬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
当道德无法约束一个人的时候,不妨制造一些心理压力去约束他。

从某种角度上讲,我这也算是挽救了一名徘徊在犯罪边缘的失足青年吧。

临近中午,我来到第一次与吴梦共进午餐的地方——一位老乡开的饭馆。

我是来赴约的。

不是吴梦的约,而是一场饭局。

这场饭局,是文华学院齐鲁同乡会组织的。

同乡会,顾名思义,就是由来自同一家乡的学生组成的团体。

文华学院面向全国招生,其中本省生源占到一半,另一半则来自其他数十个省份。

同学们按照不同地域,自发性地组建了一个个同乡会。

江省本省的同学,通常以城市为单位组建同乡会,甚至还有县城级别的同乡会。

毕竟人家是东道主,人多势众。

当然,

这里面还有另外一层原因。

就说这江省吧,是出了名的散装,江南江北的人互相鄙视,各个地级市之间,也存在着不少宿怨纠葛。

举个简单的例子:他们因为地域纷争而引发的论坛骂战、线下约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。

至于外省的同学,反而相对比较团结,大家都以省份为单位组建同乡会。

独在异乡为异客。

当远离家乡的学子在异乡的大学里遇到来自同一片土地的人、听到熟悉的乡音,往往会产生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和归属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