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他走了。
侦查员们当天下午就赶到了现场。临颍县公安局的、漯河市公安局的,还有后来赶到的省厅专家。现场勘查持续了整整两天,每一个脚印、每一枚指纹、每一根毛发都被小心翼翼地提取、拍照、编号。
凶手很狡猾。他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痕迹。他戴了手套,用的是从村外随手捡来的塑料袋套在鞋上。他走过的地方,脚印模糊不清。他翻动过的东西,都被重新摆放得整整齐齐。他甚至把灶台上的碗筷洗了。
但侦查员们还是找到了一些东西。一把带木柄的八角铁锤,被丢在村西头的麦秸垛里。铁锤的木柄上有几道深浅不一的砍痕,像是被刻意破坏过,但痕迹太浅,无法提取完整的指纹。锤头上残留着血迹和毛发,经过检验,属于三名被害人。还有一辆自行车——26寸的,黑色,飞鸽牌的,被遗弃在村北的玉米地里。自行车没有牌照,车把上缠着黑色的胶布,后座上有一个用蛇皮袋裹着的坐垫。
刘洪亮带着侦查员在村里走了一圈又一圈。他指着村西头的那条土路说:“那人就是从这儿来的,骑着自行车,沿着107国道。他不会走大路,大路上有摄像头,有检查站。他走小路,走田间的地垄,走河堤。他对这一带熟悉得很。”
侦查员问:“你怎么知道他熟悉?”
刘洪亮蹲下来,指着路边的草丛:“你看,这草被压过,是自行车轮子压的。压得很直,没有停顿,没有犹豫。他是直直地冲着我们村来的。”
侦查员们沿着107国道往南北两个方向追查。他们发现,这已经不是第一起了。从2000年开始,在漯河、许昌、周口、驻马店,甚至远到安徽的阜阳、亳州,已经陆续发生了十多起类似的案件。大多是入室杀人,目标都是农村的独门独院,作案时间都在凌晨,凶器都是带木柄的铁锤。死者都是被一击致命,几乎没有反抗的痕迹。
但每一起案件的细节又都不完全相同。有时候是母女被杀,有时候是全家灭门,有时候只杀一个人。有时候是抢劫,有时候是强奸,有时候什么都没有——只是杀人。现场的翻动程度不一,有些被翻得乱七八糟,有些几乎原封不动。
“他在变。”省厅的一位老刑侦在案情分析会上说,“这个人不是普通的杀人犯。他在学习,在调整,在试验。每一次作案之后,他都会总结经验,下一次做得更干净、更隐蔽、更致命。这是一种……进化。”
但警方不知道的是,他们面对的这个男人,此刻正骑着另一辆自行车,沿着另一条土路,走向另一个村庄。
他叫杨新海。他剃着光头,穿着从旧货市场买来的迷彩服,口袋里装着几个偷来的馒头和一把带木柄的八角铁锤。他一边骑一边哼着豫剧,声音不大,调子也走得厉害。路过一片西瓜地时,他停下来,摘了一个西瓜,用拳头砸开,坐在田埂上吃。瓜汁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,滴在迷彩服上,洇出一小块暗红色的印子。
他吃完西瓜,把瓜皮往田里一扔,站起来拍了拍屁股。他回头望了一眼来时的路,嘴角微微动了一下,像是笑,又像是哭。然后他跨上自行车,继续往北骑去。
天快黑了,前面是一个他从未去过的村庄。他加快了速度,车轮碾过地头的杂草,发出沙沙的声响,像是什么东西在暗处窃窃私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