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张状纸并排铺在案上,三处“二百一十六文”写得一般大,连最后那一捺都朝同一个方向挑。
周既明从左看到右,又从右看回左。
第一张,何五,告东门粮栈与揽活人吴长根克扣二百一十六文。
第二张,丁禾,也是二百一十六文。
第三张,余成,还是二百一十六文。
叶从简站在案边,手指压着三张纸角,没让清早穿堂的冷风把这六百四十八文吹跑。
“三个人,各少二百一十六?”周既明问。
堂下三个短工一齐抬头。
何五最先摇头:“没有。小人只少四文。”
周既明看向第二个。
丁禾把冻红的手藏进袖筒:“小人也是四文。”
余成答得更快:“我的也是四文,一文没多。”
六百四十八文的大案,在三句话里只剩十二文。周既明低头看了看那三个一般大的数,觉得它们方才白在案上威风了半天。
“那你们拿哪一个数告人?”
何五从袖里摸出一张折得发软的短工条。纸边沾着粮灰,中间写着两日,旁边画了二十文的收钱记号。
“东门粮栈卸货,做两日。吴长根叫人时说一天十二文,两天该给二十四。前晚结钱,只到手二十。”
他说完,把拇指按在纸上的二十旁边,又伸出四根指头:“差这个数。”
周既明让叶从简接过短工条,问丁禾:“你的呢?”
丁禾也有一张。纸没何五的旧,二十文旁的墨却一样。他小声道:“四文够买盐,还能添一把粗面。多少总归是我扛包挣的。”
余成的条子压在腰带里,抽出来时还带着体温。他没诉苦,只把二十四和二十各点了一遍:“差四文。若纸上写四文,便是我的话;写二百一十六,不是。”
三张工钱条摆到三张状纸下面。上头的数大得吓人,下面的数小得一眼能数清,偏偏后者才是三个人肯认的。
周既明又把三张条子分开看了一遍。每张都划着两个整日的工记,没有早退、缺人或损坏粮包的扣记。
“两日都做满了?”
何五扯开右肩补了两层的袄布。外层沾着白灰,里层磨出一片发亮的旧痕:“第一日卸到天黑,第二日连车底散粮也扫净了。若少做半个时辰,吴长根结钱时早拿这处说事,不会只说揽活钱。”
丁禾把两只手摊开,虎口各裂着一道细口:“粮袋湿了一角,我们三个人抬下来另堆,也没坏在地上。粮栈的人当场看过。”
余成还是那句短的:“活没少,钱少了。”
三人的话并不一样,最后都落回同一个四文。叶从简把工钱条转了个方向,让案上二十四、二十和四三个数正对周既明,再没去碰状纸上那个大得过分的二百一十六。
周既明指了指状纸:“谁写的?”
“十字街口的汪文简。”何五道,“我们不识字,他替人代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