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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七十三章 被人惦记了

实际上,自己每次过来黑市,最喜欢摆摊的位置就是巷子中段了,主要是随时方便跑路。

如果待在小巷两端,虽然人流量可能更大,会被顾客第一时间光顾,但风险比较大,很容易首当其冲。

还是老规矩,一个大袋子里,装着一只只活蹦乱跳的野鸡野兔,另一个袋子装着一些上好的熊肉、马鹿肉、野猪肉等。

忙碌几个小时,今天的运气特别好,也或许是熊肉之类的吸引力很大,生意颇为火爆,过来买东西的顾客络绎不绝。

林宇辰老神在在,眼神警惕地环视左右,期间有不少行人凑过来,低声地讨价还价,凡是遇到真心想买的,也会便宜个几分钱。

“小同志,给我整五斤野猪肉,晚上咱招待亲戚!”

一个穿蓝色工装的中年人上前,压低声音道:

“咱买的多,你可得便宜点!”

“同志,我这野猪肉肥得很,你看这膘,也就比家猪肉差一些,还是今天早上新鲜宰杀的,又不要票……”

林宇辰精神一振,立马唾沫横飞,拼命忽悠起来,装作很为难的样子,低声地拉扯一阵,最后才不情不愿地让价两分钱。

如此这般,磨破嘴皮子,等送走一拨又一拨客人,两个袋子里的物品,也卖得七七八八了。

不知不觉间,时间也来到中午,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。

“黑市风险虽然大,但果然是暴利行业,一下入账七十多元,相当于工人两个多月工资,爽歪歪啊!”

林宇辰眉开眼笑,掂了掂两个袋子,发现不剩多少东西了,也不想多耽搁。

十多分钟后,等送走一个买野猪肉的老妇人,他当即收拾摊子,将一些毛票子揣兜里,瞬间收入仓库空间。

他刚才摆摊时,随意扫视,偶尔还能看到一两个疑似扒手的人,在人群中四处搜寻目标。

自己挣的这点钱,全是平时进山打猎的血汗钱,风险大得一批,可不能便宜这些王八蛋了。

要不是怕这些扒手,可能跟黑市管理者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,真想来个见义勇为,将他们都废了。

坏人嘛,永远都杀不干净。

“这个黑市当真古怪,估摸背后的人不是啥好鸟,还两头吃,真特喵恶心……”

林宇辰暗暗吐槽,最近几次摆摊时,能明显觉察到四周的一个个摊主都很警惕,似乎以前吃过大扫荡的亏。

也就是自己来的少,基本是隔一两个月左右,才来黑市摆一次摊位。

如果是天天过来,只怕表现比其他摊主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
没多久功夫,他收拾妥当,把摊子一撤。

今天这次的黑市之行,来得快,去得快,主打一个不贪心,速战速决。

票子挣得再多,也得有命花。

每次来黑市,自己其实都提心吊胆的,根本不想多待。

“对了,今天第一件大事,必须先去搞定!”

走出巷子,林宇辰双眸微亮,瞅着仓库空间里多出的一堆白花花钞票,不由心情愉悦。

街上人来人往,走了几十步,他忽然眉头微蹙,蓦地感觉哪里不太对劲。

“哼,看来咱是被人惦记上了……”

林宇辰眯起眼睛,眸底闪过一抹寒芒,假装伸手进身后背篓里。

心念微动,从仓库空间取出几个热乎乎的榆钱窝头,在衣服口袋里掏出蓝莓干,丢嘴里嚼吧嚼吧。

下一秒,顺手一拍挎着的军绿色水壶,原本空空荡荡的水壶,当即充斥着大半壶温热的野菊花茶。

是的,自己现在火气很大,必须去去火。

“如果我没猜错,应该是在黑市摆摊时,刚才就被人盯上了……”

林宇辰双眸冰冷,强压火气,嘴里啃着窝窝头,偶尔灌一口野菊花茶,故意装作不知,在热闹大街上闲逛。

此时,距离他身后的四五十米外,不远不近地跟着一个人。

偶尔扭头,余光一瞥,凭借敏锐的视力,穿过人流,能看清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穿着灰不溜秋的衣服,帽檐压得很低,看不清脸。

林宇辰一走快,那人就加快脚步,他一拐弯,身后那中年人也跟着拐弯,真可谓阴魂不散,如影随形。

要说不是盯上自己了,只怕鬼都不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