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莉莉瘫坐在草地上,浑身僵硬,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。她的眼泪早已流干,喉咙早已哭哑,只剩下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,像无数只蚂蚁,一点一点地啃噬着她的心脏。
她看着对面那只野狼,看着它荧绿色的眼睛,看着它锋利的獠牙,脑海中一片空白。她知道,自己今天很可能活不了了。没有人会救她,没有人敢救她。钱三多那个王八蛋,早就缩到人群里去了。那些同学们,一个个躲得远远的,掏出手机拍视频,就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。
王莉莉咬了咬牙,决定自救。她不能坐以待毙,不能就这样被狼吃了。她的双手撑在草地上,身体缓缓向后挪动,一寸,两寸,三寸——
这一个微小的动作,瞬间激起了野狼的捕杀本能。它的眼睛眯了起来,瞳孔收缩成一条缝,荧绿色的光芒变得更加凌厉,像两把淬了毒的匕首。它的呼吸变得急促而沉重,鼻子里喷出白色的雾气,嘴角的涎水拉成丝线,滴在草地上。
它俯下身,肌肉绷紧,像一张拉满的弓。后腿的肌肉鼓起,前爪深深地嵌进泥土里,随时准备扑上去。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声,像死亡的前奏。
王莉莉看着它那副样子,浑身一僵,再也不敢动了。她闭上眼睛,等着那最致命的一击。
“别动。”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,不大,却清清楚楚,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,“你要是再动一下,它就扑上来了。”
王莉莉睁开眼睛,转过头,看到了谭傲天。
谭傲天站在人群前面,双手插在口袋里,嘴里叼着一根烟,烟雾在夜风中飘散。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,看着那只野狼,像在看一只温顺的家犬。
同学们看着他,全部懵了。
“他要干什么?他不会是要去打那只狼吧?”
“疯了!他疯了!他就是个保安,怎么可能是狼的对手?”
“送死!这就是送死!”
“让他去!这种穷屌丝,死了也活该!”
嘲讽声、咒骂声、质疑声,像潮水一样涌来。
谭傲天没有理那些人。他眯着眼睛,看着那只野狼,脑海中闪过无数画面——多年前,他在北方的雪原上,执行过一次任务。任务目标是潜入一个武装组织的老巢,获取情报。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,他被困在雪原上,遭遇了一群饿狼。十几匹,在风雪中围住了他,眼睛像一盏盏荧绿色的鬼火。
那一次,他一个人,一把军刀,杀了整整一夜。等他走出雪原的时候,身上全是狼血,身后躺着十几匹饿狼的尸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