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芜的白骨椎山背景中,滑过鹧鸪拖曳的血红凌厉,好似一笔浓烈红墨,泼在黑白交织的画卷上。
无形中有个声音在说——欢迎来到群魔乱舞的南域。
“有意思。”
姜瀚文没有再钻入空间缝隙,而是消失心跳、气息、光影。
无垢体,无尘无染,无形无踪。
他化作一缕清风,随风摇曳,飘入南域腹地。
十天时间,亲眼所见南域的混乱,姜瀚文算是明白。四域之内,杀戮无处不在,为何偏偏这里被称为群魔乱舞之地。
因为整个南域的厮杀,实在是太多。
上一秒还在水边喝水的羚鹿,下一秒被水里的水狮一口咬爆脖子,炸得沿岸满是鲜红。
可没等水狮享用猎物,化作石头一般蛰伏在沙土里的蝎子,抓住一瞬即逝的机会,一点紫光从尾巴闪过,穿透水狮肥美肚皮中间的无鳞位置。
“嘭”的一声,雪白肚皮炸出拳头大小的血洞,蝎子如离弦之箭,射入咕咕冒血的洞口里。
等待蝎子饱饮鲜血,把水狮吸成干涸的标本,从洞口爬出来时。
目独一族的青肤巨人坐在蝎子对面,一道射线从脸盆大的独眼中射出,不大不小,刚好覆盖住蝎子。
三息后,目独巨人抓住蝎子,塞进嘴里,咔哧咔哧嚼着。
边嚼浅蓝色鲜血顺着尖锥的锋利牙齿,从嘴角滑落。
不到最后一秒,永远不知道,谁才是真正的猎人。
几次路过兽人族的领地,姜瀚文都没有动手,八大王氏,各有千秋。
但比起兽人族,南域的总体情况,更让他觉得重要。
南域——太怪了!
这里的灵气浓度很诡异。
时而千里范围都稀薄得堪称高原缺氧,时而又浓郁得不像话,液化成水滴,在山洞里积成深潭。
在西域,灵气的流动是规律且缓慢的,但在南域完全不同。
一天的时间内,同一个地方的灵气浓度可以相差百倍有余。
所以,这里的灵草生长也充满野性。
灵气充裕时,能狂暴倒卷出灵气旋涡,好像饿死鬼投胎,遇见满汉全席,根本不管会不会引来其他妖兽或者异族,吃下自己。
朝暮更迭,灵气的快速游曳,让整个南域的节奏快得离谱。
姜瀚文花了三月时间,周游小族部落、妖族妖国、巫族梦乡。
所有的地方,无论是说话,还是情绪、文字等。
给他的感觉总结起来就是六个字——忙着生,忙着死。
整个南域像架在火架上的圆锅,里面装满了跳脚蚂蚁,纷乱一片。
慢一步就死,快一步就活。
比起西域的种族,南域更大,种族也多得多。
那些只能在书上看到的种族,姜瀚文全部都看到真实模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