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无恙,今天你第一天上班,刚好也是轮换值班,今晚就你啦。”
叶无恙正准备下班回家,却被突然告知今天他值班。
叶无恙心道:“玛德,第一天上班,就让小爷值班,也太过分了吧!我这第一天上班,火葬场又不是其他地方有什么班好值得,难道半夜还要火化尸体不成,小爷只是一个捡尸人好吧!再说下班后,火葬场是不火化尸体的,难道还有贼来偷尸体吗?再说,也没有尸体可偷的,每天火花尸体的时间都是控制好的,到了时间灵车也不会去拉尸体啊!”
叶无恙这么在心里腹诽着,可嘴里却回应道:“好的,主任!今天值班还有其他人吗?主任!”
“哦!还有看门的二大爷!你可以去和二大爷说说话,不过不要打扰他睡觉,不然他会骂人的,老头子脾气不好!别给我惹麻烦,否则,扣你工资!”
“哎!好的,主任!我知道了。”叶无恙取下戴在眼睛上的墨镜,哀叹一声,拿起手机拨给自己的养父:“喂!无恙啊,有什么事吗?”
“爸,主任让我今天要值班,所以我就不回家了。”
“哦!无恙啊,你怕吗?要不要爸爸去陪你!”
“爸,我长大了!你早点休息吧!”
“好吧!无恙啊,这是领导在锻炼你的胆量,干我们这一行……”
“爸,别说了,我知道!如果没有你,我早就不知道死多少年了,死过的人,没有什么好怕的!”
“唉!好吧!等有其他机会再换换工作吧!”
父子俩通完电话后,叶无恙关上门,骑着自己的小毛驴去距离火葬场七八里地的一家小饭馆去吃晚饭。
父亲叶百顺一个人坐在家里的小院里喝着茶,摇摆着手里的芭蕉扇,时不时吸一口夹在手指间的烟卷儿,眼前浮现着那冰天雪地的晚上,自己从火葬场下班回家的场景。
“哇!哇!哇!哇!……”
叶百顺耳边回荡着婴儿的哭声。那夜大雪纷飞,大地一片白色,他像往常一样独自走在回家路上。路过一堆枯草垛子时,忽然听到了一阵啼哭。循着声音,他发现一个襁褓中的婴儿。孩子脸色发青,身旁却没有其他人的身影。叶百顺顿时大骂起来:“这天杀的,是哪个混蛋把这么小的孩子扔在这种地方,前不靠店,后不临庄的,干脆把他掐死算了,放在这里此掐死他都狠啊!丧尽天良啊!”
叶百顺一边骂骂咧咧,一边解开自己的大衣,把婴儿抱起来裹在自己的怀里。将孩子抱回了家。
叶百顺,寡人一个,在火葬场工作,是火葬场的一名捡尸人,四十刚出头的年龄长的却像个六七十岁的老头。
二十二年了,叶百顺想想,自己一把屎一把尿的带大孩子,却是生的一对如白内障的眼睛,虽然不影响视力,可是与其他人生得不一样,就会给各方面都带来麻烦。
上学没有朋友,如今大学毕业了,连工作都无法找到,无奈之下只好接替自己这个捡尸人的工作。自己也是无能为力啊!
叶百顺每每想到这些,泪流满面,就会狠狠的倒上一碗二锅头,抓一把花生米,拍一拍膝盖摇头叹息……
叶无恙吃完饭,回到火葬场值班室,门岗二大爷已经来上班。叶无恙拍了拍大铁门:“二大爷,开开门!”
门岗室内传来一声沉闷而又轻粗的声音:“这么晚了,谁啊?”
“二大爷,我是今天刚来上班的叶无恙,领导安排我今天值班。”叶无恙解释道。
大铁门内传来开门锁的声音:““哦!锻炼胆子呢?快进来吧,到了晚上害怕就过来这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