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天明现在可以肯定了,举报信息的内容基本上都是真实的,现在看来,要么就是眼前的杨小胖举报的,要么就是别人举报的。
不过感觉眼前的杨小胖傻乎乎的,这么轻而易举得到的消息,有点让自己不敢相信,不得不调查一下,杨小胖。
公安局调查一个人非常的简单,很快,这位公安局的领导就发现,杨小胖居然他妈的是个孤儿,没爹没妈的人。
上完大学之后,就到派出所当了个协警,体能不错,后来被派出所优化了,然后就是回家了。
不知道怎么回事儿,突然换了一个地区,就成了路边的警察,实习期过了,转正成了正式的警察。
这里面要是没有点东西,肯定这是不可能完成这样的操作,要知道再晚一年就不可能了,因为公安系统,已经开始正式有程序的进行招聘了。
这种事情就是巧合?一个孤儿没有什么背景,也没有什么人脉关系,更不用说有钱了,究竟是怎么得到这份工作的?
连这位公安局的领导都比较好奇,不明白,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?
难道这个杨小胖身上有什么秘密不成?不过想想也不可能,毕竟杨小胖根本就不是本地人,一个外来户,本地又不认识什么人,除了单位的工作同事,那就是租房子住的邻居。
这些人都是外来打工的,不是在工厂,就是在饭店,那么杨小胖究竟有什么?
很快就发现不一样的地方,杨小胖同学居然有房产,凭什么买的房子?
这就更加上自己好奇了,而且杨小胖还开了一家饭店,这他妈就离谱了!
协警的工资有多少,自己可是一清二楚,一个人维持温饱,还没有问题,买房买车,那是绝对不可能的,这杨小胖究竟有什么秘密?
连这个公安局的领导都非常好奇了,既然已经找到对方,不好好调查一下,免得发生冤假错案,首先得先查杨小胖。
杨小胖的经济问题,是在成为正式民警之前,这就没办法说了。
如果说你当了警察突然间买房买车,这可能存在玩忽职守,知法犯法,收受贿赂。
这种事情你说不清楚,除非你能够交代清楚,你买房的钱从哪儿来的?
可是人家杨小胖,是在成为正式警察之前,就已经有房子了,而且还开了饭店,这怎么办?
调查一个人,你肯定要有一定的材料,要有一定的事实基础,才能够把人家叫过来,让人家解释一下。
能够解释清楚,就证明你问题不大,解释不清楚,那就是犯罪分子,这叫财产来源不明罪。
现在怎么办?用什么样的借口,才能够去光明正大的调查杨小胖,毕竟存在不稳定的因素,这种未知的因素,在调查取证的时候,可能发生重大变化,对最后的结果,也有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