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万金喝着酒,聊起那个女人。
“她的眼睛像会说话一样,羞涩且迷人,我总共遇到了这双眼睛三次。
第一次,她在街上摆摊卖自己编得竹筐,我不小心踩坏一个,赔了十两银子。
第二次,贼人因给得十两银子而行凶,我虽将她救出,但其父母已然死了。
第三次,在云辉楼中,刚喝第三杯酒,她进来了,将银子砸在我身上。”
于是两人成为了朋友,成为了知己。
钱万金才知道女人名字,宫紫霞。
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,可没有漂亮到世上罕见,美到无数人愿意花光钱财,只为看上一眼。
至少,在钱万金见到的女人当中,连前十都排不进去,她唯一值得称赞的只有那双眼睛。
“她不一样。”阎信听完了故事,忽然道,“与那些妖艳贱货大不一样。”
“你说得对,她的确和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。
没人不喜欢钱,没人不需要钱。
别人做不到的事,我能做到;别人请不到的人,我能请到。
我有钱,那些女人见到我,只想扑上来。”
钱万金感慨连连,叹一口气,又灌一口酒,一番话说得令人忍不住想揍他。
“她们喜欢的不是钱万金,而是钱万金的银子;不是钱万金有魅力,而是钱万金的银子有魅力。
你真正想要得是个可以共度一生的心爱之人。
直到宫紫霞姑娘出现,你才发现,原来在这个世上,不是所有女人都喜欢钱万金的银子。”
钱万金愣了片刻,涨红了脸。
他站起身亲自给阎信满上酒,敬了一杯。
钱万金一口满下,激动道:“好,好,说得太妙了,可惜,喝得酒有点美中不足。”
江湖上,即使是再偏僻的小镇,也不会缺两种生意:能让人一爽的皮肉生意,能让人一醉的酒水生意。
一家酒楼想要出名,靠得不是做饭厨子的手艺,而是酒水。
在相同价位中,云辉楼卖得酒属实一绝,只是钱万金不缺喝美酒的银子。
“绑架宫紫霞姑娘的人是谁?”
有句话,阎信没说。
江湖上的闹事,至少三分之一是由女人引起。
若是女人存心挑唆,更不得了,即便大英雄也会吃尽苦头。
钱万金摇了摇头,恨恨喝上一杯,道:“不知道,只让我用百宝箱交换。”
阎信放下酒杯,问:“你可有怀疑是谁?”
钱万金犹豫了一会,郑重道:“有。”
“谁?”
“镇魔司。”
阎信挑了挑眉:“你怎么觉得会是镇魔司?”
“朝廷惦记我的钱不是一天两天了,这些年,我给镇魔司捐了不少银两,想不到仍然满足不了皇帝胃口。”
“倘若真是镇魔司所为,恐怕你找不到几个人帮忙。”
镇魔司虽是朝廷鹰犬,但与江湖各门各派关系匪浅。
因而钱万金就算再舍得银两,也不能找江湖上正义之士相助。
不是找不来,而是担心事情败露,镇魔司为保名声清白,杀宫紫霞灭口。
“我找了四个人。”
阎信看向一旁的白瑜之,说:“我觉得只需要白兄一人即可,其他人只显得多余了。”
十步一里地,千里风难追。
月下江上人,难觅影踪微。
送帖预告君,珍宝吾自取。
事了轻拂袖,不知盗圣来。
白瑜之自出道以来从无失手,即便是皇宫也来去自如,让他把人偷回来不算什么难事。
“不成。”钱万金拒绝道,“老白已经隐退,江湖上的事他不能掺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