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杨昱犹豫,要不要当场把此人干趴下,然后夺路而逃时,林黜鼠眯着眼道:
“你猎了金鸡?”
说话的同时,一双眼睛盯着杨昱腰间的兽皮袋,舔着舌头,似乎在回味着金鸡的味道。
“自从来此东市,往日餐餐不离的金鸡,都成稀缺货了,最近一次吃还是三天前。”
杨昱一愣。
金鸡在昨晚就被墨角蛇给射炸了。
兽皮袋纵然沾染些许气息,也早该散了,眼前之人,莫非拥有灵犬鼻类型的天赋?
杨昱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,随意扯了个谎。
“确实猎了,但是已经在集市上卖了。”
虽是谎言,但是无懈可击,毕竟谁把金鸡带到药店啊。
林黜鼠闻言,神情颇为惋惜道:
“倒是可惜了,往后你若是还能捕到金鸡,死的送我这,我给你十两,活的我给你二十两。”
十两银子买一只死金鸡?
杨昱瞪大了眼睛,被对方的神豪之气,给震撼到了。
要知道,正常来说,活的品相最佳的那批,也就五两。
结果这死的,比活的还贵?
活的更是二十两?!
哪里来的狗大户!
同时,心中肉疼不已。
若非那墨角蛇,下手太狠,直接把那金鸡穿炸了。
他就能白捡,至少二十两银子了。
不对,不该怪墨角蛇,要怪就怪王铁林!
一百两和二十两孰轻孰重?
可恶的王铁林!
内院中,正蹲在炭火旁,烤着鸡翅的黄衣侍女听闻动静,也是走了出来。
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水灵灵的大眼睛,朝林黜鼠翻了个白眼。
“少爷,不得不说,您到了哪,都是个送财童子。”
作为主人的林黜鼠,没有因为自家侍女言语感到冒犯,啃着鸡翅,不以为意道:
“仙儿,哪方古话来着,千金难买我喜欢。只要能每日吃到美食,些许俗物而已,多少也是值得的。”
“清点一下这位少年带来的药材,给个实惠的价格。记得凑个整。”
招呼侍女清点,杨昱带来的药材的同时,林黜鼠笑着补充道:
“兄台,往后若捕到金鸡送本公子这,价钱保管让你满意。”
杨昱想都没想,便答应了下来。
“成交。”
天予不取,反受其咎。
这种冤大头的钱,岂有不赚的道理?
……
走出林家店铺的杨昱,掂量着手里那沉甸甸的银元宝。
再看眼前的世界,都仿佛明媚了不少。
古人诚不欺我:钱是人之胆,财是富之苗。
有了钱,就是不一样。
与那些互联网上,那些没有灵魂的数字不同。
这贵金属特有的沉甸的手感,让以前不怎么在乎钱财的杨昱,亲切的感受到了金钱的重量,一时间有些爱不释手。
足足十两银子啊。
换而言之,相当于一只手举着两个老婆。
无论前世还是今生,杨昱都没亲手拿过这么多钱。
不过转念一想,林黜鼠那奢侈的,不把钱当钱的作风,杨昱心中的喜悦散了不少。
正常来说,杨昱昨晚采的药虽然珍贵,可加起来至多七两银子。
但在林黜鼠的叮嘱下,那侍女直接给他了十两银子。
“难怪那些猎户,称呼林黜鼠是个散财童子。”
杨昱暗暗嘀咕了一句。
“这些大家族的富家子弟,一个个的都是狗大户。”
别看他一天便赚了十两银子,但和这些大户比,也就比路边乞丐好点。
人比人,就是这么气人。
“呼~~”
杨昱压下心中翻飞的思绪,很快便敲定了接下来的计划。
“先去当铺,帮月儿姐,把玉佩赎回来,然后去趟铭鸿号。”
钱不钱的无所谓,他只想让王铁林知道,卖他假货,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………
金钱开道下,赎回玉佩的过程倒是相当顺利,并没有发生什么曲折。
毕竟只是旁人眼里,不怎么值钱的岐山黄玉,工艺也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