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千秋睡得并不是很死,迷迷糊糊间听见了小郡主的惊叫。顿时睡意全无。只见仓爷比他反应更快,翻身起来已经弯弓搭箭,射杀尾随而来的最前面一只野狼。
“宁秀才,快生火驱赶野狼群。仓爷一边说着,一边继续弯弓搭箭一阵疾射。野狼群有三四十只,昨夜天黑并没有看清有多少。仓爷的反击让野狼群更加凶残,它们“嗷嗷嗷”叫着前仆后继扑向不远处两匹惊惶嘶鸣的胡马。
小郡主吓得浑身发抖,死死抱着宁千秋,试图找到一些安全感。宁千秋没有惯着她,将她推开。然后拿起点燃的火把向野狼群扔过去。野狼群只后退了几步,继续扑向胡马。仓爷额头都是汗,他接连射杀了十几头野狼,箭筒里面的箭矢快射没有了。(仓爷的箭筒只装有二十只箭矢。)
“宁秀才,快拿猎叉去捅那些野狼。”
仓爷射完了最后一支箭,抄起了砍柴刀,向野狼群冲过去。宁千秋壮着胆子,果断抄起仓爷的猎叉,向一匹野狼捅去。猎叉锋利,捅进了野狼的胯下腹部里,野狼哀嚎着拼命挣扎,仓爷眼疾手快,只一刀,就劈掉了野狼的头。野狼群放弃了攻击两匹胡马,冲仓爷和宁千秋扑上来。
仓爷狩猎经验老道,对宁千秋道:“宁秀才,别怕,只有杀得野狼胆寒,它们才会放弃跟踪的目标。”
仓爷的柴刀不断挥舞,配合着宁千秋的猎叉,野狼群丢下二十几具尸体,逃走了。仓爷和宁千秋浑身浴血,累得半死。小郡主瑟瑟发抖,好半天才恢复正常。
接下来的两天,再没有受到那群野狼群的尾随。仓爷暗暗松懈了紧绷的神经。野狼群的威胁胜于熊瞎子。熊瞎子虽然厉害,可在仓爷这种老猎户眼里,远不如野狼群厉害。不过林中依稀可见有大队人马经过留下的足迹。宁千秋也长舒了一口气。既然有大队人马经过,想来猛兽都被惊走了。
三人沿着大队人马经过的足迹前行。仓爷倒省心不再逢山开路了。又走了一天,在人马经过的林道旁看见了几具被野兽啃得只剩下白骨的尸体,三人的心才悬了起来。因为白骨旁有猛兽撕扯的皮甲,而这皮甲三人都认得,是胡人的。
宁千秋瞬间就想到了,是胡人大军久攻不下马邑郡,派出的一支轻骑穿过原始森林,想绕道到马邑郡后面,来一个两面夹击。
小郡主也想到了这一点,整个脸色全变了。
“胡人想越过森林从马邑郡后面偷袭,马邑郡守不住了,怎么办?”
“凉拌。”宁千秋苦笑道。
“宁秀才,胡人太狡诈了,应该想办法通知马邑郡里的守军。否则,马邑郡陷落,胡人又会屠戮宁人。”
宁千秋闻言,心里有些难受。胡人无差别屠杀,难不成想将宁人屠戮殆尽。
“仓爷,你判断,此地离马邑郡直线距离有多远?”
仓爷挠了挠花白的头发道:“我估摸着应该很远吧!少不了百余里。我们在马邑郡的西面,如果再赶上两三天,直线距离可以拉进到五十里。”
“仓爷,有没有近道可以超过去,接近马邑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