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果没猜错,这应该还是没做任何准备的,第一次就成功的旅程。”
“我就住高原,你让我徒步翻越我都不一定吃得消,这人铁打的吧。”
咚~~
一道重重地鼓点声响起。
众人的注意力重新被拉回了天幕。
伴随着一阵阵慷慨激昂的音乐声,众人看着张骞愣是凭借着一双肉脚,翻越了险峻的青藏高原,那是一道道天险,都被他以凡人之躯征服。
千般难万般险,张骞终于在天堑中战胜了死神,走过了最危险的路段,前路应当是一片坦途了。
可,天意从来弄人。
张骞在下山时,被高原的土着,羌族抓住了。
羌族在当时是匈奴的附庸。
因此虽然张骞为了不被再次囚禁而选择以人之身挑战天堑,可最终还是因为人祸,重新又被送回到了匈奴手上。
天意难违,渺小的人意真的能够胜天吗?
路上,张骞无数次的这么问自己。
可每每当他在绝望的边缘挣扎时,但内心深处总有一股不屈的火焰燃起。
我的使命还没有完成。
我的双脚还能够行走。
我的生命还未到终点。
贼老天,我不死,你就不算赢。
我张骞,认命,但不认输。
终于,或许是连苍天也被他的决心所震撼。
这一次,张骞凭借着经验,只花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就成功逃了出去。
这一次,有惊无险。
这一路,太难太难。
但无论如何,这一趟横跨十余年的旅途,终于只剩下了最后的一段路。
终点终究近在眼前了。
这一次,他的眼中只有汉都。
他拼尽了一切,忘我的不断向前跑去。
终于,在一个红日即将破晓的时候,宏大的大汉都城出现在了他的眼前。
汉武帝听到兵士的汇报,更是舍下群臣,不敢置信的出城相迎。
这一刻。
汉使衣衫褴褛,满身风尘。
武帝衣冠散落,双眸含泪。
他说:“臣,幸不辱命。”
他说:“爱卿,你的苦,朕知道。”
日出东方,金光破晓。
随着君臣双手紧紧交握,雄浑的金光在风尘仆仆的男人身后轰然炸开。
散碎的金光沿着男人足迹,铺成了一道直通西域的恢弘史道。
这条由一个渺小的男人用了十几年,一步一个血脚印,用命搏出来的长路。
【其名——丝绸之路】
无数铃声遥过碛,应驮白练到安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