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艺城如今虽然已经人心涣散,但是麦加作为大股东,仍然还是想继续把大家捏合在一起。
“新艺城七怪”团结协作那几年,是麦加最怀念的。
因为大家群策群力赚的钱,麦加因为是公司大股东,拿的是大头。
现在新艺城貌似仍然是一个公司,但是麦加、黄柏鸣、石天三个股东,已经实际上分家,各管一摊。
三人各自主导的电影,都是自负盈亏,只是都还算在新艺城名下。
徐科成立自己的电影工作室之后,也早就自负盈亏,自己做老板。
《英雄本色》、《倩女幽魂》、《电锯惊魂》,还有《英雄本色2》,都是电影工作室的项目。
电影工作室的LOGO会出现了影片的片头,在新艺城影业有限公司的开场动画之后。
相比起麦加主导的《龙虎风云》和《横财三千万》,明显是徐科主导的《倩女幽魂》和《电锯惊魂》更赚钱。
尤其是《电锯惊魂》,制作费只有100万港币,理论上来说,票房200万港币就能回本。
实际上当然不能这么算,因为一部电影从制作到上映,除了制作费,还有拷贝费用、宣发费用。
《电锯惊魂》的实际成本差不多在300万港币。
但是,单靠它1875万港币的港岛电影市场票房,不仅能收回成本,还能大赚600多万港币。
有港岛电影市场的好成绩,《电锯惊魂》海外版权也卖得十分顺利。
宝岛、东南亚、南韩、倭国,乃至欧美市场的版权,都卖了一个不错的价钱。
例如在南韩,因为《倩女幽魂》曾经在这里热映,以及张国容的唱片,在这里形成的热度,让同样是张国容主演的《电锯惊魂》,南韩版权卖了30万美刀,就是234万港币。
倭国有比港岛更重的观看恐怖片的习惯,《电锯惊魂》的版权费卖了50万美刀,就是390万港币。
《电锯惊魂》的最终收益,超过了3000万港币!
盈利率高达30倍!
也算是创造了港岛电影市场的一个新纪录。
《电锯惊魂》的成功,让张国容、王竹娴、梁嘉辉这些主演的名气,更上一层楼。
更重要的是让更多人意识到了张国容、王竹娴的演技。
恐怖片想要获得满意的恐怖氛围,对演员的演技,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张国容和王竹娴,现在都还不算是演技完成体,暂时还不能称作演技派。
张国容原本要等到与汪家卫合作《阿飞正传》,拿到演艺生涯唯一一座港岛电影金像奖影帝奖杯,演技才会得到肯定。
王竹娴的演技一直在被低估。
《电锯惊魂》这部恐怖片,让观众看到了张国容和王竹娴的演技多样性。
当然,《电锯惊魂》的成功,获益最大的,还是编剧兼导演赵天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