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宝?不明白。”
“数来宝,就是顺口溜。你要钱时唱的顺口溜!”
“哦哦,那怎么唱才叫艺术?”
“那个,给你也说不清楚,今晚我领你去广场,晚上那儿人多,有个拉着音箱的小伙,用话筒唱,声音响亮,唱得好,围的人多,给钱的不少,每次能挣好几百块,碰到有钱人,扔个一百二百的都有。”
“真的?中午,我请你喝酒!”
“好!晚上我领你去。”
到了晚上,老头领着他来到一处广场,左转右转在一个灯光聚集的场地上,果然有一小伙在唱歌,音箱配上话筒,加上他那磁性的嗓音,张学友的《吻别》让他唱得比张学友还张学友!老远就听到“你笑得越无邪,我就会爱你爱得更狂野……”
曲终最深情的一句,“我和你吻别在狂乱的夜,我的心等着迎接悲伤。”他那长发适时地一甩,很有大歌星的范。
围观的人很多,有不少人叫着好!好!好!往他瓷盆里扔线。
他悠然地开始自白,“我带着友谊来到这个城市,发现这个城市很美,各位朋友也很友善,祝你们工作顺利、生活愉快,下面再献一曲新歌,周华健的《朋友》,希望大家喜欢。”
悠扬的音乐响起,那小伙习惯地甩了甩长发,磁性的声音又随音乐响起,“这些年,一个人。风也过,雨也走……”唱到高昂几句,那是相当震撼人心!“朋友一生一起走,那些日子不再有,一句话,一辈子。一生情,一杯酒。”
唱得楚天意都有些动情,他想起了一向理解支持他的乔三哥,还有大连的齐厂长,翟所长,王镇长那帮子朋友。如今,流浪街头,听了这曲《朋友》,泪水不觉模糊了双眼。
一曲终了,又有人感动地递上钱。
这一刻,楚天意决心仿效小伙,也走街头卖艺这条路。于是他认真地听着,心里在模仿着唱法,一晚下来竟然不觉累。
等小伙收摊之际,他上去帮忙,和他攀谈起来,得知他从小就喜欢唱歌,想考音乐学院,但父母认为唱歌是不务正业,因他整天迷于唱歌,高考失利,女朋友提出分手,和家人吵架后,就一直在外流浪,在歌厅,夜总会都唱过,不过他嫌那地方关系复杂,就做了街头歌手,来去自由,总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,从不在一个地方呆太久。
“来这个地方好多天了,我明天该走了,再也不会来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不为什么?因为是流浪歌手。”他狡黠地笑了笑。
“我很羡慕您、崇拜您,您说我怎么才能成为您这样的歌手?”
“那好说,就是买上音箱话筒,不停地听,不停地唱,慢慢就学会了,我一开始唱歌也没人教,唱着唱着就会了。一开始要大胆不要怕害骚!哈哈哈”。他大笑时,露出洁白的牙齿。
“走了,朋友!”说着,拉着行李潇洒地走进对面的高档宾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