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见林霄抬脚,猛然朝地面一跺。
旁边有个井盖,被踩得飞起,瞬间被他抓在手中。
这是实铁井盖,起码得有两百斤重。
但他用一只巴掌紧紧抓着,就像抓着一把扇子。
随便一挥舞,就有四五个大汉被他砸飞出去。
第二下!
第三下!
他身法如电,势大力猛!
没多久,围攻的上百号人,全被他用井盖砸得摔倒在地,哇哇吐血,没一个能爬起来。
不到两分钟,解决战斗。
林霄把井盖扔了回去,正好回归原位。
杨桃花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。
虽然打小在陆防司长大,见过不少牛逼高手,但还是第一次看见——
一个年轻人,挥舞一只井盖,就把上百个大汉砸得倒地不起。
一时间,那道本来让她很不屑的身影,不由透出了几分雄壮。
“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。”
从她小嘴里,不由哼出这一句话,还莫名感到心脏抽了一下。
而林霄朝面无人色的庞瀚海一指。
“记好了,鹿仙公司是我的了,因为你输了。”
接着,扭头逼向庞小智,嘴角勾起血腥的笑。
“我看就算你输了,也不愿乖乖去舔死狗的屎尿,那么,先把你的手臂踩断!”
顿时,吓得庞小智赶紧扭头朝死狗爬去。
他一边爬,一边喊:“晨哥饶命!晨哥饶了我!我服输了,我愿意去舔,让我怎么舔都行!”
他马上爬到死狗身边,二话不说,脑袋埋了下去,拼命在那舔着。